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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gxy     发布时间:2023-05-18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旨在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与发明专利成果,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较好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成果推广项目参加“互联网+”和“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2023年拟推荐立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160校级创新训练项目400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最终项目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1.面向全校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及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项目的实施年限为1-1.5年,项目研究原则上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1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合,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2.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已获立项资助的国创项目不得重复或雷同内容申报。

3.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校内指导教师至少有一名应具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获奖项目指导经验,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可根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4.学生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5.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具体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推荐

三、结题要求

1.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三级以上论文1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以上奖励

2.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校级次高奖及以上;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实施保障

1.请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组织优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及资料室等应对项目开放。

2.省级项目立项经费5000项目立项立给予50%,凭发票于项目立项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结题后给予50%,凭发票于项目结题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校级项目立项经费1000凭发票于项目结题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并酌情减少该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3.鼓励院系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经费支持,并积极争取企业界、科技界或社会各界赞助,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4.本院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和申报书(附件2)于531日前直接报送至学院邮箱zsgxykyjs@163.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姓名+备注项目名称)。

5.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对本院学生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创新类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论文类成果不少于40%),项目排序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创新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稿于202366日前发送到教务处实践科邮箱sjk@zjnu.cn创业类推荐项目不做项目数限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项目排序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创业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稿于202366日前发送到创业中心邮箱cxcy@zjnu.cn

注:获立项资助的国创或新苗项目不得重复或雷同内容申报已申报2023年度国创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未获得2023年度国创立项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调整为省创或校创)。如经查实有违规申报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酌情扣减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指标。

附件: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登记表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4.创业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登记表.xls附件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附件3: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附件4: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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